Revenge in law

Serenity.CS 发表于 2007-12-30 19:59:02

 

冤冤相报何时了,反映了民间说法的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制度。实质上对人们是一种积极的劝告,要人们对相报必须及时了断。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由于诉讼时效仅仅使用于债权关系,所以不是所有权利都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对于国有财产以及人身权,比如民事主体在行使姓名权、肖像权时,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此外,机于物权所产生的物上请求权的形式,也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冤冤相报在上述情形下,又具有相对意义的“无休无止”。
但是从“爱好和平”的人们的愿望来看,人们都更加倾向于不要冤冤相报。而法律从保护大多数人广泛利益的初衷出发,也是为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为了社会长治久安,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所以说,人们可以用一两句话总结得总体结论的东西,实践到微观上总避免不了格格不入,甚至相互矛盾的风险。这就无怪各种领域的心理专家和各种名头的经济学如何尴尬的对自己一秒钟前做的判断懊恼不已。


关键词(Tag): law reve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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